异地总部工作人员到分公司出差,住宿费由分公司报销,开具总公司名称,分公司非独立核算,这笔费用是记入分公司的招待费用吗?
冬冬
于2018-01-24 11:13 发布 2657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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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票应当开具分公司名称,才可以计入分公司的招待费用核算的
2018-01-24 11:16:06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既然单独申报,当然独立开发票。
4.分支机构一般纳税认定方法:
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总分支机构在同一县(市)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各自独立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1、分支机构独立申报纳税的;
2、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开具和取得专用发票的。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第一条,国税发[1994]059号)
(4)报送资料:
纳税人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应向主管税源管理科(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批表》,并附报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人代表) 或业主 的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财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代理机构代为记账核算的,应提供代理证明;
4 、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 、企业财务核算办法及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2014-09-16 21:06:21

嗯嗯,可以的,没问题的
2023-03-29 15:49:00

非独立核算只是的企业所得税,开增值税或营业税票需要在分公司当地购买发票。
2015-09-23 09:20:12

你好,是哪个单位发生的,就给哪个单位开具发票
比如是分公司发生的,发票就开给分公司,而不是开具给总公司的
2019-07-22 15: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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