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就是本来我们买了关联股东的原材料,导致产品 问
需先计损失,再单独处理资产转让: 先将 10 多万损失计入 “待处理财产损溢”,明确关联股东赔偿后转 “其他应收款”。 原材料、在产品卖给关联股东时,按约定价格正常核算(不分摊损失),赔偿款与转让款分别结算。 两者分开处理,避免公司承担本应由对方负责的损失。 答
请问老师,这样的发票类目预付卡销售*抖音付费服务 问
是的,就是那样处理就行 答
老师好,我们公司要招聘一个外贸主管,要预算一下投 问
同学,你好 预算一下投入产出?? 是预算项目还是什么? 答
企业购买设备,一般用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一般用自有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您好,有一公司,账上挂着欠供应商货款65万,其实 问
可以的,没问题的哈 答

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起始时间怎么算?
答: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4.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流转征不征收土地使用税
答: 土地流转征不征收土地使用税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乡村土地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
答: 不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