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网球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销售网球相关器械,又提供网球场地及器械以供网球爱好者活动。某月,该球馆从体育器械公司购进网球相关器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款13万元。当月,该批器械的5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另外50%用于网球爱好者的活动,取得含税收入900万元。如何核算才能减轻增值税税负?(暂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
纯真的大神
于2023-09-25 19:33 发布 505次浏览
- 送心意
叶慧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3-09-25 20:22
这个应该单独核算器械销售收入和网球爱好者活动
相关问题讨论

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023-12-28 06:41:19

是 的
2015-11-11 10:44:38

你好,可以的
2017-03-15 17:20:49

你好!可以的。可以抵扣,也是按进项与销项的差额
2021-08-11 09:55:23

你好!可以收只是不可以抵扣
2016-08-29 12: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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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慧老师 解答
2023-09-2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