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属于旅游业,是一般纳税人。采用差额征税。经营范围是: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业务(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人事经营);旅游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代订酒店;票务代理。请教几个问题: 1、我公司取得旅游费收入价税合计金额为41600元,采取差额征税开票:开票金额:41590.55元。税率为:***(实际为6%),税额为9.45元。发票备注栏写明:差额征税:41433(即成本为41433元)。请问。我应该怎么我做账务处理?请写出详细会计分录。 2、我公司取得旅游团款发票一张,作为我公司的成本。发票开具的金额为:252.43元,税率为3%,税额:7.57元,价税合计:260元。我公司是这样做账呢? A、 借: 主营业务成本 252.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7.57 贷: 应付账款 260 还是应该这样做账 B、 借: 主营业务成本 245.28
陈治容
于2018-01-23 15:39 发布 2535次浏览


- 送心意
职称:
2018-01-24 14:42
学员你好,选择差额征税:方式一: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依6%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依6%的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方式二: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6%的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到可抵扣的发票:借:主营业务成本 252.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7.57 贷: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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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选择差额征税:方式一: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依6%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依6%的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方式二: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6%的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到可抵扣的发票:借:主营业务成本 252.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7.57 贷:应付账款。
2018-01-24 14:42:15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019-09-24 15:19:25

一般纳税人劳务费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会计分录如下1: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如果是结转其主营业务成本,则借:主营业务成本,贷:银行存款
2023-09-12 10:36:43

你好,是的。
2016-12-14 07:25:43

你好,对的,是这么做的。
2020-11-29 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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