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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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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新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没有180天的限制了!
2018-01-23 11:54:15
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2017-06-02 09:24:18
您好,在电子税务局上 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2019-11-27 16:05:43
你好,这个直接在总公司电子税务系统办理就可以了
2019-10-12 17:22:36
你好,提供合同书,营业执照,单位公章去税务局填表申请办理。
2019-06-17 17: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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