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个项目,甲方只能以代付农民工工资的形式付给我们,我们实际上不存在这多么工人工资,所以有一部分是老板的亲戚收款后再转回公司,这样账务上要怎么操作?合法吗?
紧张的冬日
于2023-09-19 15:57 发布 102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9-19 16:07
1.当公司收到甲方的代付证明以及工资表时,借记“生产成本”,贷记“应收账款”。
2.当劳务公司给用人单位开出发票,且用人单位直接把钱打到了员工的个人账户时,首先劳务公司在开票的同时,应当造出员工工资信息表由员工签收,同意由用人单位直接付给员工的请单式两份,一份交用人单位,一份留存劳务公司。然后进行以下账务处理:借记“应收账款-甲单位劳务合同款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合同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员工工资(按各员工单立账户)”,贷记“应收账款-甲单位劳务合同款项”。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