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问下,这个公司昨天刚开户刚增员,正常情况下增 问
1. 在职人员查询/人员信息维护页面(查看全部在册员工) 不会立刻自动刷新带出。 需要手动点【查询】按钮,系统才加载刚增员成功的员工名字;刚开户首次增员,点查询后列表才会出现人员。 答
公司法人缺钱,公司账户有钱,以什么名义给法人转钱? 问
您好,就借给法人,12.31还给公司就好了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 答
老师,你好,我们酒店是个体工商户,现在联合几家酒店 问
收到29.9元办卡充值款分录(个体小规模,征收率1%,先含税拆分) 不含税总价款=29.9÷1.01=29.60元,增值税销项=0.30元 再把不含税29.60元重新分摊三项履约义务: - 会员不含税收入:3.70元 - 住房券合同负债:18.50元 - 饮品券合同负债:7.40元 分录1:收到客户29.9元办卡款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9.90 贷:主营业务收入—会员服务费 3.70 贷:合同负债—住房抵扣券 18.50 贷:合同负债—饮品抵扣券 7.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30 三、后续客户核销优惠券分录 情形1:客户入住使用50元住房券,本次房费150元,实际补差价100元 1. 核销住房券,结转合同负债 借:合同负债—住房抵扣券 18.50 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客房收入 118.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对应差价税款,单独计提) 情形2:客户到店消费饮品,使用20元饮品券,饮品原价35元,补差价15元 借:合同负债—饮品抵扣券 7.40 银行存款 15 贷:主营业务收入—餐饮饮品收入 22.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差价税款) 答
借:银行 贷:应收票据 对不对?老师 问
你好,没错的,是这么做账的。 答
老师,新办的个体户,这里是申请定期定额征收的吧?货 问
你好这是定期定额,这个不可以自己改 答


7.思考:你和小李两人当年各自出资300 000元组建了公司,经过2年多的经营,公司现在形势大好。今年,公司有意扩大经营规模,需要再投入资金,正好你和小李共同的好友小陈也有意加入公司。你和小李均同意接受小陈对公司的投资,准备协商一致后去工商局办理公司增资的手续。请问:(1) 你会同意小陈出资300 000元占公司1/3股份吗?为什么? (10分)(2)你会同意小陈出资450000元获得450 000元股份份额的确认吗?为什么? (10分)(3)对小陈投资金额及占股比率,你具体什么意见?简单说明分析过程。(10分)
答: 1,不同意,成立开始风险没有承担,现在出资一样可以享有1/3股份,对于原股东不公平 2,同意,支付了溢价 3,投资45000,1/3股份,同意
思考:你和小李两人当年各自出资300 000元组建了公司,经过2年多的经营,公司现在形势大好。今年,公司有意扩大经营规模,需要再投入资金,正好你和小李共同的好友小陈也有意加入公司。你和小李均同意接受小陈对公司的投资,准备协商一致后去工商局办理公司增资的手续。请问:(1) 你会同意小陈出资300000元占公司1/3股份吗?为什么?(10分)(2) 你会同意小陈出资450000元获得450 000元股份份额的确认吗?为什么? (10分)(3)对小陈投资金额及占股比率,你具体什么意见?简单说明分析过程。
答: 你好,学员 (1)不同意,公司的投资价值来源于未来获得收益对应的现值。公司形势大好,通过经营,未来盈利偏好,公司的价值提升。 (2)45万股份份额具体占股比多少没有说明,因此不给予确认。 (3)具体的投资金额及占股比,取决于公司目前的价值。第一个考虑公司截止目前的净资产,小陈每股投资额不能小于已有每股净资产。另外要考虑公司未来的成长率,成长率是否高于正常利率及通货膨胀利率。如果高于还需要这部分差额的现值价值。 关于占股比,因为公司是3个股东,不能均分,小陈不能超出原有两个股东。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公司股东退出需要本人去工商局吗 还是代办就可以 如果代办需要什么手续
答: 你好,公司股东退出不需要本人去工商局。代办理股权转让退出就可以, 一、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该先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你转让股权;然后你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办理有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和股东名册变更手续。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委托书(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股东会会议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六)、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或副本(原件)。 三、注意税收方面的规定 一)、自然人股东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是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的前置性程序。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股权转让完毕,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变更工商登记的法律风险。 依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1、转让双方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完毕后,股权受让方即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即使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变更工商登记。 2、股权转让后未依法变更工商登记的,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不能以股权已经转让来对抗第三人。即对于第三人来讲,转让方还是“股东”,应当对第三人承担股东责任。即使股权已经依据协议转让。 但在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转让方已经丧失股东资格,而受让方取得股东资格,不因是否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有所影响。 3、股权转让后依法进行变更工商登记的,转让方无论对于受让方还是第三人来讲,都不再具有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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