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民间非盈利组织的,我们申请政府一个项目前期只给80%资金,我是计入限定性净资产,前期80%资金有支出我都进行了资产重分类了,这个项目得提前垫付剩下20%的钱,请问项目审核通过以后给剩下的20%,这样的话我们提前垫付的剩余资金20%需不需要进行资产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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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01-16 10:05 发布 883次浏览
- 送心意
赤果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2018-01-18 11:40
学员您好!资产进行的重分类是有严格的标准和依据的。建议处理方式:前期80%的资金己进行过资产重分类,则余下的20%原则上也应进行资产的重分类。这样更为清晰。 感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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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8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