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A公司,一般纳税人。 B是需要搅拌公司。 C是提供搅拌的公司,小规模。 BC无法直接交易,所以需要通过A。 B付了100万给A,A开了一张13%的专票,A还需要从中抽取5%的利润,再卖给C,然后C小规模开3个点的专票给A。 我想问,这整个过程中: 1.C的3个点的销项税额能否抵扣开给B的进项。 2.B开了13个点后,抽5个点利润,然后卖给C,B会不会亏钱

心灵美的柠檬
于2023-08-18 15:43 发布 80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是取得的进项,不能抵扣的
2022-12-27 16:10:01
你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9040/1.13*13%=1040
2021-04-28 21:35:06
学员您好,普通发票也是要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哦。
2021-01-01 20:46:20
填写增值税表1。不开票收入那列
2024-01-13 14:37:07
这个是一般计税,可以抵扣进项
2023-12-26 10: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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