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我们公司开具的专票会被列入异常凭证?
何 先生。
于2023-07-21 22:30 发布 906次浏览
- 送心意
微微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07-21 22:31
2020年2月1日起 , (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五)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1.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2.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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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日起 , (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五)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1.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2.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2023-07-21 22:31:07
同学你好,较多的是经营地址异常,也就是电话没有接听,或是抽查上门地址不符,
2022-01-08 10:54:00
你好,如果是异地施工的,他需要异地交税,你需要看他是否异地交税,需要给你出这个完税证明。
2022-01-14 15:00:02
根据国家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包括:
1、 发票作废或者报废;
2、 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涉及各类套取抵扣、抵退税等异常行为;
3、 发票代开、发票开具由未按照有关规定形式登记的不存在或者不存在事实的单位;
4、 涉嫌伪造发票、发票作假、转让发票及其他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异常行为;
5、 发票内容相互矛盾的;
6、 发票中开具的税额与发票上的内容不符的;
7、 通过抵扣、转让、抵退税等方式交易发票;
8、 发票重复使用等行为。
2023-02-27 12:32:27
同学你好
这个意思就是不能抵扣
2022-09-09 10: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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