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回报率里面,用的是息税前利润。在PCMA责任会计第136页中,书上给的解释是利息费用仅与资金来源有关,而与资产使用无关,且资金筹措在于企业高层,分布对与资产取得具有不可控性。 那么根据这个原因,利息费用不应该算在对与分部的考核里。 问题是:为何明明是不应该考虑利息费用,那为何用的却是税前利润,而不是将利息费用扣除? 也就是,不应该考虑的反而包含在里面,而应当考虑的反而要扣除?为何是这个逻辑? 而不是这个逻辑呢-即不应考虑的要扣除,考虑的包括在内??
Athena
于2023-07-18 09:55 发布 12916次浏览
- 送心意
丁小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因为利息费用无关,所以不能让它影响投资回报率的计算,所以要用没考虑利息费用之前的息税前利润,税一定程度上也是企业控制不了的,所以也不能让它影响投资回报率的计算
2023-07-19 07:59:30
同学,您好,基期息税前利润-基期利息=基期税前利润,所以 分子加利息减利息,(基期息税前利润%2B利息-利息)/(基期息税前利润-基期利息)=基期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基期税前利润
2023-07-14 10:09:54
您好,6000减去的不是利息,是2019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50000-2000)/8
2022-06-02 10:09:21
您好,是财务放个不理解这个利息费用是吧
2023-08-05 14:54:08
利息保障倍数分母的利息费用包括费用化利息(即是EBIT公式里的利息费用)加上资本化利息费用,EBIT公式里的利息费用一般是取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
2022-05-15 1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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