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1-05 10:30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1.电信服务;2.知识产权服务;3.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4.鉴证咨询服务;5.专业技术服务;6.商务辅助服务;7.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8.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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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1.电信服务;2.知识产权服务;3.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4.鉴证咨询服务;5.专业技术服务;6.商务辅助服务;7.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8.无形资产。
2018-01-05 10:30:58
因为服务发生在境外 所以是免征增值税的哦 我国的增值税 是主要对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业务征收的哦
2019-12-29 20:56:29
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服务,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2020-03-30 19:01:56
你好,稍等马上回复。
2023-11-06 11:31:06
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技术服务,科研,动漫,租赁,运输等。
2019-07-22 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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