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向你请教一个问题。公司3月份签了一个600多万的装修施工的项目,工程款已经支付了大部分,发票一直没有开,甲方现在想让我们给她的子公司开这个发票,这个项目实际也是给这家子公司装修,目前这家子公司还未成立。我目前的想法是等这家子公司成立以后,重新与子公司签订项目合同,按照合同的付款阶段由子公司分次支付给我们这笔工程款,我们再将工程款分次退还给甲方的总公司。但是这种方法就是比较麻烦,而且也会面临一个现金流的问题,请问您这边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优雅的柚子
于2023-07-07 20:50 发布 477次浏览
- 送心意
莎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3-07-07 21:15
同学你好,我认为还是按照原来合同的约定,给甲方开票比较妥当。因为此时这个子公司都还没有成立,他没有法人地位也没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如果开票给他到款,现金流,收入报税的都存在出入,对应不上,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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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严格来说不可以的
2023-11-08 09:11:15
你好,您是房地产企业还是说单位建固定资产支付的工程款?
2023-05-30 16:18:51
正常确认收入与增值税 。正常报税
2023-04-12 09:46:39
同学你好
这个写工程地址和名称
2022-12-23 09:01:00
你好; 写项目名称 和项目地址的; 看你合同 里面的 来写
2022-12-21 17: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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