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01-04 11:57

不是的啊

坐看云起时 追问

2018-01-04 14:30

怎么我们这连续收了几张手工票,且都是县级财政开出的,有问题吗

袁老师 解答

2018-01-04 14:32

这个以后不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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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不是的啊
2018-01-04 11:57:35
你好,可以开给企业的
2020-07-23 16:25:24
不是发票
2015-12-27 13:25:11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号 )第八条的规定:下列行为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y0 |& w4 \) U ; X/ B/ C* |- C' t$ _# S8 D   (一)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下列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 V. n P. \" c) e! j# j0 D: C9 z' @+ E, }) M* s   1.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 . ~; R, C0 K# f- t 6 @$ w3 x2 T. f. Z  2.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以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培训、会议的收费;1 {: l) R% a" _/ A, z$ e 5 T; P" _* K! A# _  3.组织短期出国培训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 7 {6 t8 R7 [ n8 Q , _- Q) g7 l2 `& p1 L/ [) u  4.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等服务费;- q& |7 p% B. }) M: g8 u" y , K$ h, [5 x& g; E: A5 G
2015-10-10 21:37:02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正式发票,但是是免税的票据,不能用于经营性服务性的收费,企业一般都不愿意接受这个票据。 财政部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防治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的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下简称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第三条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四条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印制、领购、核发、使用、保管、核销、稽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印制、核发、保管、核销、稽查等工作。 第七条 下列行为,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一)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
2015-10-30 14: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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