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田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5-11-11 16:38

不能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房地产公司土地使用税会随着房子的预售而减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占地是随着销售而逐渐减少的,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销售期间,应按建筑面积区分已售部分和未售部分,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买者分别按出售与未出售房产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此,如果是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可以按未销售的商品房占用的土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待商品房全部销售完后,停止缴纳土地使用税。
2022-04-18 22:14:51
你好,计入税金及附加核算
2017-07-24 16:56:44
应纳税额=(剩余可售面积/总可售面积)*单位面积税额*占用土地面积*月份数/12
2015-11-11 09:10:37
是的,销售完了就不用再交了
2021-07-13 11:35:00
你好,实际上交时再做计提的分录就可以。
2019-12-24 17:21:2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