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3%。除特别注明外均不含增值税。 1、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B公司销售甲产品50件,价款125000元,增值税额16250元,用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500元,已办妥托收手续。 2、13日,采用赊销方式向C公司销售乙产品30件,价款60000元,增值税额7800 元;付款条件为"2/10,1/20, n/30"(销售合同约定按不含税价款计算现金折 扣),甲公司估计C公司很可能在20天内付款。 3、18日,由于A公司发现所购甲产品2件外观存在问题,甲公司同意给予A公司 10%的销售折让565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心的豆芽
于2023-06-10 10:14 发布 867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题目具体要求做什么?
2023-05-29 10:07:19
你哈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3-05-29 10:01:32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是需要做这个业务的分录吗? )
2023-06-10 10:16:03
同学,你好
借,固定资产1000
应交税费91.2
管理费用20
贷,银行存款
2023-04-20 22:02:33
1.记录接受的设备和原材料价值:
借:固定资产(设备)200万元
借:原材料100万元
贷:实收资本-乙公司260万元
贷:资本公积/长期应付款40万元(由于乙公司的投资超过了实收资本的部分,应作为资本公积或长期应付款处理)
1.记录增值税抵扣: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万元(26万元设备增值税额 %2B 13万元原材料增值税额)
贷:应付账款/预付账款(或其他相关科目)39万元
2024-04-14 04: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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