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合同中乙方(物业公司)开票给业主,代收的物业费再全部给到甲方(我公司),税点由甲方付给物业公司,请问这个在税法上能否说通是代收行为,我司不用开发票给到物业公司?

会计学堂刘老师
于2017-12-21 10:31 发布 1136次浏览
- 送心意
学堂答疑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7-12-21 10:32
补上这个合同。。。。。。。。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房子是谁的,
2019-08-28 16:12:49
补上这个合同。。。。。。。。
2017-12-21 10:32:42
您好,您说的影响是哪方面
2021-07-08 10:50:26
你好,同学。这个是可以开发票的,你可以让物业公司给你开发票的
2021-03-10 10:16:53
你好 这个是劳务派遣的服务费 。正常应该是 开人力资源服务 *劳务服务费 发票诶你们的。 不是 开物业费的
2021-08-03 15:26:0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学堂答疑王老师 解答
2017-12-21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