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长投权益法下,因为其他方增资,被动稀释股权导致股权降低,但仍然是权益法。请问要不要作追溯调整?谢谢

开心的灯泡
于2023-04-27 09:50 发布 12908次浏览
- 送心意
乐悠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04-27 10:01
同学,你好,不需要追溯调整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不需要追溯调整
2023-04-27 10:01:36
你好,我认为调整投资成本肯定是不合适的,因为投资成本本身就并没有减少,800的25%和1000的20%是一样的。
2022-06-09 07:45:58
你好 就是不调整以前的分录
2020-07-16 13:01:14
您好!成本法在处置的时候还是按成本法的明细科目来核算,只有当处置后才需要调整为权益法下的科目,成本法下的明细科目是没有“投资成本”和“损益调整”的,成本法下的二级科目是“XX公司”
2019-08-09 17:57:42
同学你好
在权益法下,当被投资方发行优先股,这属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方需要相应地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这是因为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中,需要反映出相应的影响。
如果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优先股股利,投资单位的长投账面价值会相应减少。这是因为优先股股利的分配意味着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同时负债的增加。因此,投资单位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优先股股利时,也应相应减少长投账面价值。
2024-01-28 04:59:5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乐悠刘老师 解答
2023-04-27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