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课程讲增值税是提到: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额连续性。而老师又讲到,税基就是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 请问如何理解税基广阔这个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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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04-23 23:30 发布 519次浏览
- 送心意
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3-04-23 23:40
你好,增值税“税基广阔,普遍征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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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增值税“税基广阔,普遍征税”的
2023-04-23 23:40:32
你好
正常销售情况下,消费税应纳税额有三种计税方法:从价定率(执行比率税率):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的比例税率;从量定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复合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B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2022-06-27 16:38:59
你好,对的,应该是本期应缴税额-已经预缴税额=余额为附加税计税依据
2022-06-22 16:06:00
是的,按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扣除期末留抵税退还的增值税额为依据缴纳附加税是可以的。
2023-03-13 17:31:52
你好,举个例子,咱们有留底税额,那么留抵税额的话,就是没有用完的进项税额,我们如果要申请退税的话,退回来的那部分增值税额所对应的附加税就可以抵扣咱们现在要缴纳的这个附加税,也就是说只有增值税退回来了,附加税没有退回来,但是咱们可以抵扣现在准备要缴纳的附加税。
2022-10-10 10: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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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老师 解答
2023-04-24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