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我这边是一家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现全部并入另一家施工单位。之前发生的我方收到的劳务、货物发票,并入方要求原提供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重退回重开。由于并入前的发票量大,供票单位多,原供票方都不愿重开,是否可将原发票全部移交给并入方,并入方能否入帐?重新开票很难,工作量极大,且原开票无误,现在拉头变更请其重开很麻烦,可不可到当地税务局沟通,找个简单的解决办法?税务上有没有这种变通的解决办法。比如,向税务局提供全部发票请单,税务认可,允许垵清单计入并入方约资产或费用的计税基础。

执着的宝贝
于2023-04-21 11:20 发布 354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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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意思你们项目部只是一个单独的部门 ; 是你公司名下的是项目部门是吗 ; 那你们合同怎么走的; 因为这个怕涉及虚开发票的; 按照合同来处理好一些的
2023-04-21 11:27:19
那么,你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否将这一点都明确写明了?
2023-03-20 13:33:38
您好。开。您给施工方开电费,发票记收入。
然后您支付电费计入成本。
2022-04-01 14:07:24
你好; 收到的发票你做借 其他业务成本贷银行存款; 开出去 借 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不是你的收入但是你开票出去也得报税的
2022-04-01 15:57:31
若有变更证明做为相关附件,可以收
2023-07-07 11: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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