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下,工会经费计提依据是工资应发数还是实发数。现在我们单位这几年一直是按照实发数计提的,但是今年实发工资数大于应发工资数,比如今年我们实际账面按照实发工资计提工会经费100元,如果按照应发工资数计提的话就是80元,在2023年我们向上级工会缴纳了工会经费70元,账面现在还有结余30元,现在汇算清缴是应该将这30元(100-70)纳税调增,还是应该按照应发工资数来算,80-70=10元,调增,其余的20元属于账面多计提的工会经费,直接冲回?

风轻~云淡
于2023-04-17 23:04 发布 129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珊萍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
相关问题讨论
按应发工资计提,多计提的调减,即冲回
2023-04-17 23:18:19
同学你好
对的
需要调增的
2023-04-19 14:41:02
在汇算清缴时,工会经费的计提数通常是按照与计税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例如2%)来计算的,这个计提数会作为相关成本费用的计入依据。实际发生额则是指企业实际缴纳给工会组织的金额,这个金额可能与计提数有所不同。
关于最后一个月计提的金额到次月支付的情况,如果这部分金额在计提当月没有支付,而是到了次月才支付,那么在计提当月的财务报表中,这部分金额可能需要进行纳税调增。这是因为,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未实际支付的金额不能作为当期的成本或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至于后期是否可以做纳税调减,这取决于具体的税收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果次月支付的金额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可以作为成本或费用进行税前扣除,那么在次月的纳税申报中,可以进行相应的纳税调减。
2024-03-26 09:35:59
这个真实发生,不需要调账,你这个真实没有吗,
2020-05-25 16:50:10
你好!你填写的账务数据和计税数据金额不一样吗?
2019-04-05 06: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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