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外购滴灌管材和自己生产的一起销售给别人,我们适用免税政策吗?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外购的管材型号和我们生产型号不一样,就是管径不一样。是卖给别家公司

无语的蜗牛
于2023-04-03 16:34 发布 417次浏览
- 送心意
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3-04-03 16:50
你好,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的增值税纳税人符合条件是可以免增值税的,可参看如下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07〕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节约水资源,促进农业节水灌溉,发展农业生产,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是指农业节水滴灌系统专用的、具有制造过程中加工的孔口或其他出流装置、能够以滴状或连续流状出水的水带和水管产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并与PVC管(主管)、PE管(辅管)、承插管件、过滤器等部件组成为滴灌系统。
二、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单独核算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
三、纳税人销售免税的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应一律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生产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的纳税人申请办理免征增值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由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出具报告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须通过省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资质认定。批发和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的纳税人申请办理免征增值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原件或复印件。未取得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的,不得免税。
五、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享受免税政策纳税人的后续管理,不定期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核实,凡经核实产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应停止其继续享受免税政策的资格,依法恢复征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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