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2017-11-30 17:1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营业收入+本期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不扣除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收款项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由于收到非现金资产抵债减少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金额-本期发生的现金折扣-本期发生的票据贴现利息(不附追索权)+收到的带息票据的利息。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营业收入+本期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不扣除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收款项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由于收到非现金资产抵债减少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金额-本期发生的现金折扣-本期发生的票据贴现利息(不附追索权)+收到的带息票据的利息。
2017-11-30 17:11:37
计算方法一: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收入%2B(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B(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B(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当期因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2B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计算方法二: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现金收入%2B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2B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2B当期的预收账款-当期因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2B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上述公式中的各项目,除坏账损失外,均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020-06-15 17:30:34
同学你好 这个是分类之前的
2023-08-27 06:14:02
现金流量表20到22行和余额表一致,其他根据余额表分析计算
2020-04-24 17:32:44
你好,可以的,但是不够准确,根据现金银行日记账会更准确。
2019-07-26 11:16:4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