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建筑施工公司,甲方(房地产公司)我们公司老板也有股份,然后工程部的所有工资都在甲方核算,核算了几个月,为了少交个税,又转到我们建筑公司来发放工资,他们多找几个人把工资做上去,我们这边就少报很多个税。这样的话我以后报工程部的工资就会比甲方之前少报很多,甲方每个月把工程部的工资打公款转过来,我们来发。这样有什么风险吗?还有差旅费,里面的餐费没有发票怎么办,可以直接做成员工福利吗?
qzuser
于2017-11-30 09:58 发布 122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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