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司是游戏平台,和游戏商是以分成的形式合作,统一签有合同,约定他们按月开票给我们,收到票后按月付给他们分成。但很多并不能按时按月开票,导致我们无法及时确认成本和应付账款,利润资产虚高,成本负债虚低,但根据合同约定,每月结束的时候,我们已经有了对他们付款的义务。于是我们为了避免上述问题,以合同为依据,在每月结束时,暂估本月的应付和主营业务成本,等收到发票的时候,冲销暂估分录,按发票金额重新入账。1.这种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北极企鹅
于2017-11-28 16:04 发布 122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的,先暂估,然后收到发票再冲回
2017-11-28 17:04:05

可以的
2017-04-27 13:01:41

你好,可以直接用未分配利润代替。
2020-03-27 17:11:11

你好 是的 ,是这样处理的
2022-03-07 16:14:27

销货运费由销货方承担的运费需要入主营业务成本
2022-01-18 09:48:3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