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个人给公司提供软件服务,签订了5万的合同,发票是我个人去税务局代开的,5万我也收到了,那20%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公司给吗,我需不需要出 当时没谈过 现在如果说是公司没缴 我也不缴 税务局查到是会罚公司 还是我个人 我代开发票上写的是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依法代扣代缴

搞怪的啤酒
于2023-03-22 18:45 发布 392次浏览
- 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 计算机高级
2023-03-22 18:53
你的情况很常见,你需要了解的是,税务局会根据你的发票,确定你的个人所得税是由谁来缴纳的。如果发票上写的是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依法代扣代缴,那么这一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应该由公司缴纳。如果当时公司没有缴纳,你也不用缴纳,但是如果税务局查到你没有缴纳,应该是公司被罚款,而不是你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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