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销售给A公司甲产品一批,售价计2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2600元13同时代垫运杂费500元,按合同规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现已办妥托收手续,货款未收到。
毀若亦 ♡
于2023-03-20 16:38 发布 2115次浏览
- 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 计算机高级
2023-03-20 16:47
根据相关合同,销售给A公司的产品一批,售价计2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2600元,同时代垫运杂费500元,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已办理托收手续,但货款尚未收到。托收结算方式是依托银行票据作为支付手段,委托银行代其对支付对方进行代收代付,双方可以避免支付条件和时间之间冲突,也较好地保护了双方的资金安全。
拓展知识:进出口贸易中,用于支付国外货款的常用方式有信用证、托收和现汇等,其中信用证的有效性相对较高,是最安全的支付渠道。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