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单位2020年1月成立,直到当年9月才开始有销售额,且当月没有涉及四项服务开票,10-11月没有销售额,12月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没有超过50%,当年可享受四项服务加计抵减吗?
Covq
于2023-03-20 09:08 发布 728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3-20 09:11
服务不能占50%。不能加进抵服务不能占50%,不能加计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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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不能占50%。不能加进抵服务不能占50%,不能加计抵扣。
2023-03-20 09:11:43
纳税人2022年度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应当以2021年度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这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是否超过50%来判定。
2023-03-17 10:56:02
学员你好,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邮政 电信是分开的
2022-11-18 14:59:23
你好,属于的,属于现代服务。
2023-04-20 16:23:59
物业停车费,水费租金这些属于服务
电费,这个属于货物。
2022-02-14 16: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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