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客户在9月10月我们给开了发票,名称是分公司,现在他们想作废开总公司抬头的发票,当时打款他们从总司账户打到我私户上了,我给他们作废重开需要注意什么,要不要什么证明
踏雪寻梅
于2017-11-20 18:30 发布 779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作废重开需要注意把原发票收回,不需要什么证明的。
2017-11-20 18:33:35

你们 增值税独立核算的吗
2019-08-06 14:49:20

你好,不可以的,分公司的发票抬头,款项就应当由分公司支付才是的
2019-07-15 22:12:30

你好,请入总公司账务
2020-05-13 10:18:22

不能,入账必须是与自己公司名称相符的发票抬头。
2014-10-21 13: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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