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有个法人,名下有2家企业,一家个独,一家合伙企业,按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了,一家适用35%税率,一家适用30%税率,最后合并要补税,如果这两家企业都还是采用核定征收,是不是不用补税,或者都采用35%的税率,也不用补税呢,望答复,谢谢
余伟彬
于2023-03-17 17:31 发布 470次浏览
- 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3-17 17:39
老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及有关税收条例,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各有优势和特点。如果两家企业都采用核定征收,虽然不存在补税问题,但是受到营改增影响,调整税率后有可能导致比原来补税,因此建议您考虑把两家企业进行合并纳税,这样既可以更有效地节省税负,又能更好地分摊和管理税收风险。另外,在具体的税率的选择上,一般情况下还需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从税费和财务成本长期效益出发,综合权衡选择合适的税率。拓展知识:在特定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通过采取税务战略,比如税务筹划、税收优惠政策等,进行税收优化,以减少纳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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