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21年6月1日以其拥有的一项非专利技术与乙公司的一台生产设备交换。交换日,甲公司换出非专利技术的成本为100万元,累计摊销为2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120万元,该非专利技术免增值税;换入备的账面成本为120万元,累计折旧4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甲公司将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确认;甲公司另收到乙公司支付的7万元现金。 借:固定资产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3银行存款7累计摊销20 贷:无形资产100资产处置损益40 这样对吗老师
只是现在低调
于2023-03-15 12:26 发布 40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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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是这样做分录
2018-01-25 10:59:31

你好 如果企业在次月计缴上月的税款的话,应该是:在上月月末将应纳的增值税税款转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贷方,次月计缴时,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即可 应该是选择D;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反映的是本月预缴本月的税款。
2020-02-05 15:41:33

同学你好
是这样做的
2020-10-14 18:48:05

上述处理没有问题,是完全正确的。可以用已交税金核算,也可以用预缴增值税核算处理。最后清缴税款
2018-09-29 16:44:29

你直接这么做账的话,也可以。
2022-04-08 16: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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