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小微企业,10月份从税务局代开一份税率是3%的增值税发票,金额23万元,缴纳税金6699.03元,因劳务名称错误,于11月份退回发票,现从税务局开具一份金额23万元元的红字发票,税金已经缴纳不能退回,账务怎么处理?

萍聚
于2017-11-16 11:28 发布 994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11-16 11:29
您好!可以退回啊。除非你不退回发票才不能退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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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有红字的话需要去税务申报
2022-01-10 05:35:45
你好,这个没法作废的,只能开红字发票的。
2022-12-01 17:04:56
增值税的可以退回来,但是所得税的汇算清交才可以。
2022-07-13 15:25:58
红字发票的信息表应当填写代开企业的名称和税号,而非税务局的名称和税号。
2023-03-21 10:08:05
代开的专票是这么做的。
2022-01-17 14: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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