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委托了一个个人帮忙去采购原材料,货款也是委托这个个人支付的,进货单上面就是这个个人的名字,没写我们单位名字,我们正常送货,就是进货单不是我们名字,我们单位是个体户定期定额户。税务上是允许的吗?
欢总在笑
于2023-03-13 12:51 发布 691次浏览
- 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 计算机高级
相关问题讨论

这种情况下,您应该根据委托书明确个人若干权限,向税务部门提交备案,由税务部门做出具体判断。
2023-03-13 13:05:54

不行,因为个体户不能发票,发票是以公司的名义发出的,须要写入你的个体户名,否则税务机关的查验就会出现问题。
2023-03-15 13:28:48

同学你好
这个是虚开发票吧
2022-03-31 07:47:49

这种情况下,你们单位存在财务风险,因为委托单位将轮换费用包含在进货票中,而不是开出轮换费用发票,你们单位的财务会计记账就可能出现问题。另外,你们和厂家之间的账务关系也需要特别关注,因为你们可能有可能违反了厂家的财务规定。
2023-03-18 14:21:41

报销单不是员工之前垫付现在归还吗?
2018-12-06 19: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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