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是律师事务所-主营业务是: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客户要求需先开具发票,但是还未收到律师费,可以先不确认收入吗?那应该怎样写会计分录呢?开票了是需要先交增值税的对吧?辛苦老师解答一下,谢谢~
冷艳的路灯
于2023-03-07 17:19 发布 382次浏览
- 送心意
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3-03-07 17:29
不用客气,这个问题很常见。首先,发票如果可以被客户接受的话,可以先开具发票,但不要确认收入。发票属于销售费用,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写:“借销售费用(开票项目)+ 应交税金+ 贷应收账款。”当然,开发票后也需要支付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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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客气,这个问题很常见。首先,发票如果可以被客户接受的话,可以先开具发票,但不要确认收入。发票属于销售费用,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写:“借销售费用(开票项目)+ 应交税金+ 贷应收账款。”当然,开发票后也需要支付增值税。
2023-03-07 17:29:40

你好!你把预付改成预收就对了
2017-10-19 20:45:27

1、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根据红字发票编制如下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根据重新开具的发票编制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17-08-11 22:47:16

您好,是可以的,转给律师的钱先挂账,交完费用取得相关单具后转费用科目。
2021-07-29 16:28:57

你好,可以这么做的。
2021-06-16 14: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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