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了业主20年菜市场摊位费!现在客户要开票,请问我们是开预收款不征税发票,还是按照小规模5%的税率开?如果按照5%税率开,我们申报的收入要跟开票系统匹配,又怎么按租赁期限进行分摊确认收入呢?
奋斗的蜗牛
于2023-03-07 11:39 发布 391次浏览
- 送心意
赵海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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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具体看合同如何约定
这种情况应该全额开具发票
收到全款就发生纳税义务了
所得税的话需要分摊确认收入,增值税一次性开票缴纳增值税
2023-03-07 11:41:59

你好 你们是摊位租赁 不动产租赁 小规模是按5%的 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来开的
2019-12-03 15:43:49

收入是分期确认的
2019-10-09 16:54:52

您好,是的,需要确认的
2020-04-12 15:42:44

那如果说你超过了四十五万,你就按照开票销售额正常计算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就行了。
2021-08-26 20: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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