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商贸公司,现在问题如下: 1、我们水管厂家发货给客户公司,运费是我们出,然后物流也都是厂家自己找,物流费是厂家先给我们垫付,然后我们再跟厂家结算这个物流费,这个钱我们是打到他们对公账户的,他们说下次转到他们的私人账户,这样可以吗? 2、上个月 890元已经转到他们对公账户的,她说当成货款,然后下次付货款的时候少付890到他们对公账户,然后转890元到他们私人账户。我不知道这样对我们做账会不会有影响,可以这样操作吗?

小兔282
于2015-03-10 14:09 发布 102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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