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03-06 15:02

跨区域涉税预缴指的是在征管地未履行税费纳税义务之前,先向征管地预缴税款的行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跨区域涉税的企业,在取得跨区域经营所得之前,应当按照发生地法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向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其他涉税事项要按照发生地相关税率和规定做出预缴。 
 
拓展知识:跨区域涉税预缴是企业按照税收法规应收未收的税款先行预缴,以确保纳税义务的完整执行。企业预缴税款时,除了要按照发生地的法定税率外,还要按照发生地的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此外,还应增加调整政策,以减少企业纳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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