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于1995年6月从市场买回一只高压锅,一开始高压锅能正常使用,未有异常。1996年9月6日,丁某做饭时,高压锅发生爆炸,锅盖飞起,煤气灶被损坏,天花板被冲裂,玻璃震碎。发生事故后,丁某找高压锅的生产厂家某日用品厂要求赔偿。日用品厂提出,丁某是于1995年买的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早已过了规定的保修期,因此对发生的损害不负责任。丁某与日用品厂进行多次交涉未果。问:该日用品厂的理由是否成立?

时尚的蛋挞
于2023-03-06 10:12 发布 350次浏览
- 送心意
青柠
职称: 会计实务
2023-03-06 10:27
这个厂家的理由不成立,因为根据《等权价商品交换监督管理条例》,在保修期内,无论是机械性质或者质量上的缺陷都可以要求生产商负责赔偿损失,所以丁某于1995年买的锅,只要没有过保修期就可以合法要求生产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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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厂家的理由不成立,因为根据《等权价商品交换监督管理条例》,在保修期内,无论是机械性质或者质量上的缺陷都可以要求生产商负责赔偿损失,所以丁某于1995年买的锅,只要没有过保修期就可以合法要求生产商赔偿损失。
2023-03-06 10:27:13
同学,你好A普通动产:交付>付款>合同成立时间。
2024-05-31 19:02:33
计入研发支出——低值易耗品
2019-10-23 09:31:03
锅炉房和锅炉是不是可以分开用的
是的话单独设置固定资产
2019-09-17 12:28:33
你好,公司食堂购买的电磁炉电饭锅高压锅炒锅等9480元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023-07-08 15: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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