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某零售商店属于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 2018年12月1日从甲公可购进A商品1 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每千克进价5元,计s 00元,增值税800元,运杂费100元(金额较小,不考虑增值税),全部款项以存款支付,但商品未到;12月8日,甲商品运到,由副食柜组实收1 100 千克,每千克售价8元,溢余100千克,原因待查12月12日,查明溢余的100 千克系供货方多发,通过银行补付价款500元及增值税80元;12月20日,副食柜销售商品一批,售价总额为11600元,款项存人银

冷艳的路灯
于2023-03-01 14:15 发布 372次浏览
- 送心意
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3-03-01 14:25
某零售商店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6%。2018年12月1日,甲公司从供货方购进A商品100千克,每千克进价5元,计500元,增值税800元,运杂费100元,全部款项以存款形式支付,但商品未到。12月8日,A商品运到,实收1100千克,每千克售价8元,其中溢余100千克,原因待查。12月12日,经查明,溢余的100千克系供货方多发,补付价款500元及增值税80元;12月20日,副食柜销售商品一批,售价总额为11600元,款项存入银行。
以上是某零售商店作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6%的案例:2018年12月1日,甲公司从供货方购进A商品100千克,每千克进价5元,计500元,增值税800元,运杂费100元,全部款项以存款的形式支付,但商品未到。12月8日,A商品运到,实收1100千克,每千克售价8元,其中溢余100千克,原因待查。12月12日,经查明,溢余的100千克系供货方多发,补付价款500元及增值税80元;12月20日,副食柜销售商品一批,售价总额为11600元,款项存入银行。以上案例,示范了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6%的正确缴纳方式。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