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 截图中项目的含义解释下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我家是一般纳税人服务业,借库存商品借进项税 问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答
您好,老师,我是建筑工程公司的会计,想请问企业收到 问
你好,需要预缴税款。 主要有增值税和附加,企业所得税。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的规定:“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款:“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的规定:“九、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的规定:“一、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的规定:“一、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 四、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 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的规定:“二、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应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文件规定的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根据您的叙述,无法明确您“建筑企业异地提供服务”的具体业务情况,您可以结合业务实质参看上述政策规定进行确定。福建省内跨区提供建筑服务,需要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授权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相关规定为准。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
老师,这些图片的分录怎么写帮我看下 问
你好,正在回复题目 答
老师,补计提23年的社保。应该用什么科目啊? 问
可直接计入26年损益处理 答

用友t3怎么取消应收冲预收
答: 用友T3取消应收冲预收,可以通过新建普通凭证来完成。打开“账簿-》普通凭证-》新建”,在借方栏写入“应收冲预收”,在贷方栏写入“应收”,填写完凭证的各项信息后便可取消应收冲预收了。 拓展知识:应收冲预收一般是在商业会计中,由于客户尚未付款,但应该有的销售收入已经计入“应收账款”,从而形成“应收冲预收”。常用应收冲预收的行业包括建材类,服装类,电子产品类等,只要存在客户预付款和预售商品的情况,就有可能出现应收冲预收账务操作。
用友预付冲应付怎么取消
答: 取消用友预付冲应付的方法很简单,主要分为三步操作。 第一步:打开用友财务软件,进入应付款台账界面,选中需要取消的用友预付冲应付记录,单击“取消”按钮; 第二步:取消完成后,当前用友预付冲应付记录将不复存在; 第三步:对于原用友预付款记录,单击“撤销冲应付”按钮,输入银行账号,进入撤销冲应付界面,选择从哪个科目上撤销冲应付,输入冲应付金额及日期,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取消操作。 案例:如果公司把1000元的预付款冲入了客户账户,突然发现该钱没有发放,则可以通过用友财务软件取消这笔用友预付冲应付,方法是首先取消用友预付冲应付记录,然后再取消原用友预付款记录,输入银行账号,进入撤销冲应付界面,选择从哪个科目上撤销冲应付,输入冲应付金额及日期,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取消操作。最后,在财务报表上也可以看到用友预付冲应付的状态变更为已取消。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用友t3怎么取消对账
答: 1、取消对账操作:登录用友T3系统,在“基础资料”模块中找到“单据类型”,点击“单据类型”,在弹出的界面中找到相应的“对账单”,双击打开,在“辅助核算”栏中,勾选“取消对账”即可。 2、拓展知识:对账单是一种财务核算的报表,它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它能够帮助企业及时发现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行为,避免出现财务损失。财务人员在准备对账单时,应当正确地理解每一项数据,以确保对账单的准确性、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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