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7-10-28 16:43

您好,存货金额较大的处理方法“小进大出”,库存商品”余额偏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多了。不好处理库存了吧。 
 
现在的“库存商品”的金额和实际库存的金额相差很大,怎样做能减少账上库存现金的金额呢?(除了亏损或者报损)——加大主营业务成本的结转金额,不再按照实际的主营业务成本来结转了。但是要留好真实的资料被查,否则无法盘库对账了。 
 
一般情况下,没办法再保证同一产品的采购单价和销售单价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来控制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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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存货金额较大的处理方法“小进大出”,库存商品”余额偏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多了。不好处理库存了吧。 现在的“库存商品”的金额和实际库存的金额相差很大,怎样做能减少账上库存现金的金额呢?(除了亏损或者报损)——加大主营业务成本的结转金额,不再按照实际的主营业务成本来结转了。但是要留好真实的资料被查,否则无法盘库对账了。 一般情况下,没办法再保证同一产品的采购单价和销售单价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来控制风险了。
2017-10-28 16:43:35
您好! ①企业合并成本 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控股合并的情况下,该差额是指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予列示的商誉。 ②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应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上述差额应体现在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中,不影响购买方的个别利润表。
2021-04-15 16:11:32
是人为的原因吗,同学
2019-07-11 17:34:07
同学你好 这个  一、本次修订补充了2008年以来散落在相关文件中的关于报关单填制的内容。主要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22号公告,海关总署2014年第15号公告,海关总署2014年第33号公告,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令第125号,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令第185号,海关总署令第213号,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海关总署令第219号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合同协议号”、“申报单位”、“运输方式”、“提运单号”、“监管方式”、“备案号”、“许可证号”、“运费”、“保费”、“随附单证”、“标记唛码及备注”、“项号”、“商品编号”、“数量及单位”、“版本号”、“货号”和“海关批注及签章”等相关栏目的填制要求作了相应调整。         二、新增“贸易国(地区)”、出口“原产国(地区)”、进口“最终目的国(地区)”的填制要求;为报关人员准确填写“其他说明事项”栏目,增加“特殊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等项目的填制规范。         三、删除“结汇证号/批准文号”、出口“结汇方式”、“用途/生产厂家”、“税费征收情况”、“海关审单批注及放行日期”、“报关单打印日期/时间”、“报关员联系方式”等已失去法律依据或不具备监管意义的申报指标。         四、为与相关法律表述一致,调整相关项栏目名称:将原“经营单位”改为“收发货人”,将原“收货单位”改为“消费使用单位”,将原“发货单位”修改为“生产销售单位”,将“贸易方式(监管方式)”改为“监管方式”,并对调整项目的填制要求进行规范。
2021-12-03 11:19:50
您好,您不能只看付款金额,是不是付给供应商的里面有预付款在里面
2019-07-23 2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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