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青柠

职称会计实务

2023-02-26 18:49

2018年起,全国实施营改增,国家对部分行业出台了10%加计抵减政策,这些行业包括:餐饮业,住宿业,文化娱乐业,会议展览服务业,货物流通业,旅行社业,公共交通服务,建筑安装业,修理业,家庭服务业,机动车维修美容等。此外,政府还将印刷业、租赁服务业、仪器仪表制造业、技术服务业、农村批发零售业及其他符合要求的行业纳入加计抵减政策。为了便于企业合理使用营改增政策,国家实施营改增政策均发布了相应的政策文件,包括政策解读和行业具体实施指南。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2018年起,全国实施营改增,国家对部分行业出台了10%加计抵减政策,这些行业包括:餐饮业,住宿业,文化娱乐业,会议展览服务业,货物流通业,旅行社业,公共交通服务,建筑安装业,修理业,家庭服务业,机动车维修美容等。此外,政府还将印刷业、租赁服务业、仪器仪表制造业、技术服务业、农村批发零售业及其他符合要求的行业纳入加计抵减政策。为了便于企业合理使用营改增政策,国家实施营改增政策均发布了相应的政策文件,包括政策解读和行业具体实施指南。
2023-02-26 18:49:53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温馨提示:10%加计抵减与15%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不同,加计10%加计抵减范围包括:邮政服务业、电信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而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范围仅限于生活服务业。
2020-03-12 21:51:56
您好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20-04-18 15:47:57
你好,这个政策仍然是适用的
2022-02-19 15:12:30
你好 你们是什么行业的 可以补
2020-12-27 21:12:5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