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看我这样做合理吗?1:现在要与员工签订租车协议,这个属于个人财产租赁对吗?,我如果把租赁费设置在每月800,这样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缴纳个税了。税务局哪里可以通过吗
荆棘鸟之音
于2017-10-04 09:00 发布 852次浏览
- 送心意
李爱文老师
职称: 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2017-10-04 11:34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八)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有形动产租赁从2012年11月1日起改征增值税。发票事宜请咨询国税局。
3、财产租赁所得个税计算时,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这里所说的“次”是指一个月内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计算请与办税厅联系咨询)取得财产租赁收入扣除有关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标准扣除:每次所得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所得超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对于第一个问题:需要签订租赁协议。如果每月设置800元,可以不用缴纳个税。这具体的需要:根据当地的租赁行情是否能通过。
另外有的地方是按租赁收入的2.5%简易征收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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