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外贸公司,2015年从A公司购进3台机器,金额3万,走的现金,当时购机器的时候,A公司还没注册成功,A公司给公司的是B公司开的发票,今年国税局查出来,要求补情况说明,并补税,情况说明,要像这样如实说吗?补税,补交增值税是一定要的,那么还要补交企业所得税吗?公司是小微企业,补交的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呢?
玉山-叶子
于2017-09-22 21:18 发布 715次浏览
- 送心意
李爱文老师
职称: 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2017-09-22 21:49
据实写说明吧,因为查到你们企业,可能是对方两个企业已出问题。正常的补交增值税,滞纳金,并且可能需要你们退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另外这种情况肯定是补企业所得税的,就是本身你们没有发票,列支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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