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营业范围有技术开发、生物制品、医药器械、化学试剂、批发零售、关于药品和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可以做研发立项文件?研发立项备案后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吗?药品研发成功了是申请哪类的证书呢?

以恒
于2017-09-22 09:29 发布 1096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的啊,可以加计扣除的,专利证书
2017-09-26 10:28:26
你好同学,研发费用加计75%,增值税可以即征即退政策
2022-01-10 15:01:57
同学,你好
软件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如下内容:
1、根据财税[2012]27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3、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5、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2022-03-10 15:18:0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您参考以下规定:
1、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财税[2018]9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2、制造业企业
①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研发加计扣除情况比照第1点处理;
②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3、科技型中小企业
①在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研发加计扣除情况比照第1点处理;
②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财税[2017]3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2022-05-09 13:40:40
同学你好
是小微企业吗
2024-05-28 15: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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