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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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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盖在发票右下角备注处或盖章处。
关于印章规定:
一、发票专用章式样: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二、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
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继续使用。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
2020-01-16 07:19:47

你好 可以的2020年新政策 你们可以自己领取专票来开的
2020-05-28 09:08:13

你是指逾期抵扣吗?
2020-03-29 07:42:33

没有了,这个取消了这个
2020-03-26 14:46:5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或应税劳务,以及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符合条件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属于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外);
(7)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必须由取得证书的用票员填开,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填开。填开时必须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并符合下列要求: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字样。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销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一致;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联一次填写,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与抵扣联上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8)按照规定
2016-01-22 16: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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