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费用5000万元,项目开发期为3年,建造期为2年,地价于开始时一次投入,年贷款利率为12%,按季度计息,算土地费用利息为什么是这样算?我不明白,望老师赐教
范由英
于2017-08-19 16:33 发布 971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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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季度利率3%,5000*3%是利息加本金,是本金及利息和
2017-08-22 18:26:32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1995]6号)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给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并且收取的利息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的,可以凭借入方出具的金融机构借款的证明和集团内部分配使用决定,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分摊利息费用,据实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子公司支付的统借统还利息,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的,可以凭借入方出具的金融机构借款的证明和集团内部分配使用决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据实扣除。
2017-06-07 22:16:08

你好,支付借方是应付利息
计提借方才是财务费用——利息费用科目
2018-04-27 13:35:00

你好,如果是房产企业,是计入开发成本一前期工程费
2020-07-29 21:31:59

你好,计入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
2016-08-31 10: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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