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田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7-08-17 09:57

其它应付款核查工作要求  一、核查目标  1、核查其他应付款的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2、核查其他应付款的发生是否真实、合法,余额是否正确。 3、核查在其他应付款中是否存在收入“挂帐”等涉税问题。 二、核查步骤及要点 (一) 规范性核查  1、核查其他应付款的确认原则和核算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  2、核查以非记帐本位币结算的其他应付款,所采用的汇率及折算方法是否正确。  3、核查人员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其他规范性核查。 (二)真实性核查  1.获取《其它应付款发生额及余额汇总表(关联方)》(附表四十二)、《其它应付款发生额及余额汇总表(非关联方)》(附表四十三),复核后与总账、明细账合计数、报表数核对,确定期末余额是否相符,如不符,要查明原因。  对两表列示的期末余额分别前三位的债权人,逐笔核查往来款项的原始凭证,并与相关的银行、现金日记账核对,核实是否确属其他应付款项。如不是,应查明原因,是否存在收入“挂帐”的问题。  2、根据《关联方其它应付款发生额及余额汇总表(关联方)》、《其它应付款发生额及余额汇总表(非关联方)》和其它应收款明细 
 
账,对单笔发生额在10万元以上或全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在5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付款项,逐笔核查相关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确认此应付款项的真实性,尤其收款方式为现金的,应查明原因,是否存在收入“挂帐”的问题。  3、根据《其它应付款发生额及余额汇总表(关联方)》、《其它应付款发生额及余额汇总表(非关联方)》,查验其他应付款帐龄分析是否正确,对属不需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应按税法规定处理。  4、根据《其它应付款发生额及余额汇总表(关联方)》、《其它应付款发生额及余额汇总表(非关联方)》,对其他应付款期初余额在50万元以上的债权人,应向以前年度追溯,查明款项的性质,是否存在收入“挂帐”的问题。  5、根据其他应付款明细帐,对期末出现贷方红字余额的,核查相关的原始凭证,并查明原因。  6、核查是否将取得的价外费用、销售返利、回扣、固定资产清理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记入本科目贷方。如有,是否按税法规定处理;核查是否有收取包装物押金的业务,如有,查明其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税法规定处理。  7、核查是否存在关联方借款,借款余额是否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50%,若超过,发生的借款利息是否按税法规定处理。  8、核查人员根据需要自行确定真实性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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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借款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023-12-12 12:23:51
你好 如果是先缴纳,后从工资中扣除,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如果是先从工资中扣除,后缴纳,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
2022-04-15 20:31:46
你好,因为是以后要退给别人的,所以用应付
2022-04-01 00:37:44
你好!是计入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某某
2022-03-31 18:15:24
同学你好 对的 是正确的 只能是用一个往来科目
2022-03-25 1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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