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浮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中级会计师

2017-08-09 19:14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是:  
 (1)原始凭证:15年。 (2)记账凭证:15年。 (3)汇总凭证: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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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2023-03-19 11:45:02
不低于10年
2016-01-05 09:56:26
你好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规定为30年
2021-05-17 11:11:01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规定为30年。 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 会计档案将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 会计档案将保管期限为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 每个企业都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
2020-03-18 15:59:08
你好,这句话是正确的。
2019-10-27 15: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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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该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但放弃免税、减税后,在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3、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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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可以用手机号和身份证号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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