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号收到一张手工发票对方为总公司,7月13号收到对应的发票明细。因发票明细为后补,上边的财务章是对方分公司的财务章。请问我可以直接在发票明细上重新开具总公司的发票章吗?或者在不退票的情况下还有其他的补救措施吗?
思念
于2017-08-08 09:40 发布 765次浏览
- 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 税务师,会计师
2017-08-08 09:52
对啊,应该是总公司的章,但是当时是分公司盖的,现在可以直接在上边盖总公司的章吗?
相关问题讨论

您描述的情况应该让对方总公司重新开具发票明细。
2017-08-08 09:46:39

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可以
2016-12-18 11:06:58

这个发票严格来说不能用了
2021-04-28 15:29:30

一张发票上不能同时出现2个不同的章哈,这个属于废票
2021-12-28 18:02:00

这个是可以的,没什么问题的哦
2020-03-19 17:36:2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方亮老师 解答
2017-08-08 09:46
方亮老师 解答
2017-08-08 10:00